给了15万彩礼 - 起诉能退回多少
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彩礼水涨船高,一些父母为了儿子能顺利娶到媳妇,不惜四处举债,甚至催生了“彩礼贷”的出现。
最近有关彩礼的咨询也莫名其妙多了起来,大多关于能否要求返还彩礼、能退多少彩礼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我们将以最高法发布的这起指导性案例,来具体聊聊这个问题,以供朋友们借鉴、参考。
【案情回顾|戴某诉瞿某婚约财产案】2014年,瞿女士经人介绍和戴先生相识、相恋,2015年农历正月初八,他们赴戴先生家举办了婚礼,但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两人因种种矛盾选择分手。
但事情到这儿还没结束,戴先生为了娶到媳妇,也花了不少钱。
2014年,他给瞿女士30000元资助她开童装店,同年12月,瞿女士要买车,戴先生又拿了60000元交给“丈母娘”,丈母娘拿到钱后给了女儿,瞿女士随即用这60000元买了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2014年农历年底,戴先生和瞿女士订婚,又给丈母娘60000元作为结婚彩礼金。
前前后后共计15万,但从办婚礼到分手才只过了一年而已,戴先生越想越气,遂将瞿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这15万,法院会如何处理本案呢?首先,瞿女士是否应向戴先生返还彩礼?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相关陈述,对戴先生给付上述三笔款项的事实表示认可,结合中国传统习俗、给付款项及车辆价值等因素,法院认为上述三笔款项属于戴先生以结婚为目的而支出,具有彩礼性质。
现在,双方分手,致使原告戴先生缔结婚姻的目的未能实现,因此瞿女士应当向戴先生返还彩礼。
其次,应该返还多少彩礼?首先,购车款和资助开店的钱共计90000元,法院认为应当全额返还。
至于戴先生给付丈母娘的60000元,虽然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办了婚礼还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且戴先生无法证明解除婚约系因女方过错,因而法院酌情认定瞿女士应向原告返还该笔彩礼中的2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瞿女士应返还戴先生110000元。
本案虽属个例,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面对不同的地域习俗,如何处理彩礼返还问题呢?
一、法律是如何定义彩礼的?
彩礼是从古代延续至今的婚嫁习俗,男女双方在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习俗,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一般由男方家给付女方家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以表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从法律意义上讲,彩礼的性质是赠与,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礼节性赠与,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若不是为了结婚,男方一般不会轻易把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财物赠与女方。
所以一旦婚约解除,发生财物纠纷,也不能将其作为一般的赠与行为处理。
二、符合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若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②项、第③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后确未一起共同生活,这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若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的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此外,第③项中规定的“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呢?有时男方家为了凑彩礼到处借钱,婚后又无力偿还债务,导致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可以认定为“生活困难”,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支持。
三、彩礼返还的数额如何确定?
司法实践中主要区分以下情形予以考虑: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
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同居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当考虑女方因举行婚宴等所花费用,返还80%以上的彩礼。
2、对于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已登记结婚且已同居生活、结婚登记前后均同居生活的,应重视对女性身心权益的保护。
在审理中,法院会把同居时长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等情况,作为确定婚约财产返还比例的重要参考因素。
对于以下情形,女方返还彩礼的比例,一般在50%以下:
①彩礼数额不大;
②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③已共同生育子女;
④能证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
(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
1、因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如侮辱、殴打、出轨等侵害另一方的行为)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女方彩礼返还减少的比例在10%至50%之间。
2、男女双方均存在过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综合评判,彩礼返还的比例一般在50%以上,如果存在其他情况,返还比例可酌情降低在50%以下,以平衡各方利益。
3、若因意外事件导致任意一方失去结婚条件,可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婚约,均按50%的比例予以返还。
(三)婚约财产数额的大小
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必然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给付彩礼数额的上限和下限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比例。
通常情况,彩礼数额越大,返还比例越高,使法院裁判能够保持相对统一的尺度。
(四)给付彩礼方的经济状况
这点我们在上文有提到,法官需要利用丰富的社会经验,通过了解男方家庭的经济来源、工作能力、收入水平,男方父母身体状况等情况,判断其家庭所处的生活水平。
若确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上述因素确定返还比例后,在此基础上,可将女方彩礼返还的比例再提高10%。
以上是我对于彩礼返还问题的解读,法律规定细致而繁杂,有不懂之处,可以和我聊聊。
-
集体合同订立有什么条件
一、集体合同订立有什么条件集体合同订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集体成员意思表示真实;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一般如何申诉赠予合同纠纷?
一、一般如何申诉赠予合同纠纷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
-
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如何返还 - 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一、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如何返还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返还定金,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定金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
-
关于合同条款补充的规定是哪些
一、关于合同条款补充的规定是哪些关于合同条款补充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