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商是不是行纪合同?
一、经销代理商是不是行纪合同?
经销代理商不是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
经销代理商就是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提供商品的厂商、销售商处买进商品,然后再转卖给第三人,提供商品的厂商与转卖关系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合同关系。
二、行纪合同特征是什么?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
6、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7、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
8、行纪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以及其他约定的方式订立,无需以特定方式订立。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纪合同与经销代理都是属于发生在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也都是为他人活动,但虽说这两者有相似之外,但对于经销代理商同样不是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之内,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
签订合同可否约定解除情形
一、签订合同可否约定解除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
-
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 -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后,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条件的,不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
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哪些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2、约定...
-
销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销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销售合同的内容如下:一、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这是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三、价款或者酬金。四、合同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