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防碍与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排除防碍与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本的区别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
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二、对妨碍民事诉讼有哪些强制规定?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3、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4、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因此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本质上来说都是没有区别的,就是将障碍给移出,但是如果非要说区别,就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如果是已经发生,那么就叫做妨碍已经发生,因此就需要请求法院来对妨碍进行排除,以便当事人的权利能够更好地实现。而消除危险就是指危险其实还并没有发生,但是很明显可以预见这个危险即将发生,所以要求法院将这个危险进行消除。
-
签了一年的合同辞职算违约吗?
一、签了一年的合同辞职算违约吗签了合同辞职并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其他规定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
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中介将合同写错后,如果合同生效的,当事人要履行合同。但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无效,就不需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
-
一方当事人合同违约怎么认定?
一、合同违约怎么认定?只要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以及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认定构成违约,构成违约的,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续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续当事人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当约定条件出现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