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有哪些?
破产申请是指企业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但有部分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会不予以受理,原因在于其不知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及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为各位梳理一下申请受理的原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破产申请的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或者有以上所列不予受理的情形的,或者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形式审查
判定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4、债务人是否属于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实质审查
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实质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实质审查,又称理由审查。实质审查的内容就是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破产原因的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对这种事实的确定通常需要一个调查和证明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只能在破产程序开始以后才能进行。所以,在破产案件受理阶段的实质审查是一种表面事实的审查,即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审查。
四、受理通知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五、受理前的撤回申请
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根据上文中小编的梳理,相信大家已经对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有了大致了解。在当事人申请破产时不能有隐匿欺骗等行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损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法律严谨又细致,不允许任何人投机取巧。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本站小编在此建议您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
破产程序终结原因是什么?
一、破产程序终结原因是什么?(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流程:1、上市企业资不抵债,按照法律规定由上市企业自己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法院立案受理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4、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
-
公司破产民间借贷怎么偿还
律师解析:1、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法人与法人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属于民间借贷。公司如果对到期民间借贷无法清偿,并且明显资不抵债的,公司就出现破产情形。2、公司破产后,民间借贷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公司在清偿优先债权后有剩余财产的,就按一定比例清偿民间借贷债权...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如何备案?
律师解析:清算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