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呢?
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获取利益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被称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这些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非法行为中,哪些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呢?下面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一、商品假冒行为
商品假冒行为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
(一)商品主体混同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形: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二)商品虚假标示行为,也表现为三种情形:
1、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伪造产地,对商品原产地、商品来源或出处进行虚假表示;
3、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三、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四、商业诽谤行为
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诋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刊登对比性广告或声明性公告等,贬低竞争对手声誉;唆使或收买某些人,以客户或消费者名义进行投诉,败坏竞争对手声誉;通过商业会议或发布商业信息的方式,对竞争对手的质量进行诋毁等。
-
不正当男女关系如何进行认定?
一、不正当男女关系如何进行认定?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方式是看双方是否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合规法律的规定关系,法律对于非婚所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方面规定如下:在非法的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所生的子女,哪一方来抚养,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交由法院处...
-
不正当竞争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2、地域管辖...
-
比较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弄断可以看做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也可以看做是不好的现象。垄断价格是指可以操纵的时常并且还能够保证最大利润量的市场价格。下面就由本站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价格是衡量市场各方面的基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精选律师·讲解实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
-
直销反不正当竞争
在涉外贸易当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这里的不正当竞争,可能背后就有相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撑腰,这是为了损害他国利益采取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和各国际经济组织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因此各国才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反不正当竞争,维护本国的利益。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