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工程竣工后移交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析:没有规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就可以交付给建设单位,但对于交付的期限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临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进行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
-
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
安全施工需要注意的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
-
竣前预验收的条件
具体条件是:一、完成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二、建设单位应完善有关基建手续;三、送交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四、已签定质量保修书;五、向质监站送交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