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哪些财产权的 - 该予以赔偿
法律8.17K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哪些财产权的,该予以赔偿
1、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律师执业证的;2、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律师停止执业,以及对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的;
3、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公证员执业证的;
4、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公证处停业或者撤销公证处的;
5、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害的。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吗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醉驾撞死人怎么判刑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醉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
-
借条时间能改吗
借条时间能改吗1、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2、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3、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